售后服务

1、黄金饰品含金量达到99%以上即可称为纯金饰品,纯金饰品含金量会稍有不同,黄金饰品的含金量须经破坏性检测后,根据其实测出的含金量进行金重折旧,再办理以旧换新;中银金行所收售的黄金饰品,均分以99%金计算(除黄金饰品附件部分)。
2、黄金饰品附件,如耳钉之耳壁、手镯门扣和舌头、儿童手镯铃铛等,含金量常为90%金。需经专业检测取下后按90%重新计算,方可办理以旧换新。
3、黄金饰品可调换黄金饰品、钻石饰品;硬千足金饰品不可办理任何调换。

黄金饰品以旧换新:

1、黄金饰品来料金重计损耗1%。
2、所调换新品需在旧品重量上增购20%金重。每件新品工费上浮20%计算。
3、黄金饰品以旧换新补差金重须按调换当日黄金饰品市场挂牌价计算。
4、黄金饰品以旧换新需另支付服务费(包括检测、熔金等费用)10元/克(按来料金重计算)。

黄金饰品调换钻石饰品:

1、黄金饰品来料金重计1%损耗。
2、黄金饰品调换钻石饰品按来料当天黄金交易所市场料价计算。
3、可调换高于来料价格的任意钻石饰品。
4、黄金饰品调换钻石饰品需另支付服务费(包括检测、熔金等费用)10元/克(按来料金重计算)。

铂金饰品以旧换新:

1、铂金饰品只可调换铂金饰品。
2、铂金饰品来料金重计损耗15%。
3、所调换新品需在旧品重量上增购20%金重。每件新品工费上浮20%计算。
4、铂金饰品以旧换新需另支付服务费(包括检测、熔金等费用)20元/克(按来料金重计算)。
5、铂金饰品以旧换新补差金重须按调换当日铂金饰品市场挂牌价计算。

特别注意:

1、本公司只接收中银金行各店铺所售出的黄金饰品办理以旧换新。
2、黄金或铂金饰品只能在原购买黄金饰品的店铺办理以旧换新。
3、来料黄金或铂金饰品需提供购买当日之销售凭证(销售小票、商场小票等)及发票。无上述票据,不予办理。
4、以旧换新工作时间:10:30am—17:00pm,逢周末、节假日,均不办理上述调换和以旧换新。
5、上述调换和以旧换新均不参加任何商场活动。

此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中银金行有限公司所有